澳洲大堡礁 _平衡生態與經濟

[ 案例三 ] 澳洲大堡礁 平衡生態與經濟
澳洲政府於70年代通過「大堡礁海洋公園法案」,成立大堡礁管理局,並設結合政府、旅遊業、當地原住民和漁民的「諮詢委員會」。全區分為學術研究、旅遊、保育、一般使用等八種用途,以「合作管理」的方式,各自規範。 其中旅遊業,是區內環保限制最嚴格的行業,營運許可證審核嚴格,且必須按照管理局提出的環保要求執業,違者停發許可。
旅客必須每天繳交5.5元澳幣的管理費(約台幣170元),為管理局貢獻17%的年度財政預算。 年賺近兩千億的大堡礁,以永續發展為最高原則,澳洲政府砸下大筆經費與人力,累積近三十年的研究與監測,並從中擬定未來的經營管理計畫。
(資料引自商業周刊)